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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交通局关于调整新津客运站旅客站务费的通知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交通局关于调整新津客运站旅客站务费的通知
(成价函〔2005〕103号)


新津联新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为加强和规范车站的安全管理和保障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提高车站硬件设施建设,新津客运站新增设了X光彩色检测仪和空调设备,根据省物价、省交通厅《四川省汽车客运站收费实施细则》(川价工〔2003〕279号)关于“旅客站务费”的规定,经核定,新津客运站旅客站务费为二级站一档,其标准由每票0.6元调整为每票1元。此标准从二○○五年八月二十日起执行,请站方做好收费标准调整后的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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