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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交通局关于调整大邑客运中心旅客站务费的通知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交通局关于调整大邑客运中心旅客站务费的通知
(成价函〔2005〕111号)
大邑交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为加强车站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车站档次,新津客运站投入资金新增设了X光检测仪和空调设备,装修了候车大厅。根据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四川省汽车客运站收费实施细则》(川价工〔2003〕279号)关于“旅客站务费”的规定,经核定,大邑客运站旅客站务费为二级站一档,其标准调整为每票1元。此标准从二○○五年九月十日起执行,请站方做好收费标准调整后的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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