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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培训工作的意见

  三、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培训任务
  现阶段农民培训工作要以搞好青年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促进劳动力转移为工作重点,切实抓好农民培训。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民科技培训。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培养适应现代化农业生产要求的新型农民;二是适应农业可持续发展需要,重点进行农业环境保护、无公害农产品、食品安全、农业标准化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农民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生产技术能力;三是广泛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面向农村富裕劳动力,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基本权益保护、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知识培训,提高农民的寻岗就业能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地向农外转移;四是加快推进农村远程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现代教育手段,面向农村千家万户,大力开展农村远程教育,重点进行经营、管理和市场经济知识与技术的培训,提高农民经营管理水平和适应市场经济能力;五是大力开展引导性培训。重点进行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城市生活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农民的职业道德、法律意识、政策观念和城市生存能力;六是搞好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和阳光工程培训。
  四、强化措施,全面推进农民培训工作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农民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农村工作重点切实抓紧抓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扶持、齐抓共管、创新机制、注重实效的原则,扎扎实实地抓好农民培训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农民培训方案的制定,培训质量的监督检查,培训效果的评估验收,农民培训档案的建立,对参训农民的跟踪调研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制定培训补助标准,强化培训资金管理,参与制定培训方案和对培训效果的评估验收。劳动部门负责做好培训农民的职业技能鉴定,及时提供用工信息,促进农村劳动力积极向农外转移,指导农民就业。教育和科技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运用先进的教学工具和手段,着力提高参训农民的综合素质,丰富他们的科学技术知识,增强农民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二)加大农民培训的资金投入,保障农民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政府都要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农民培训,并根据财力情况逐步加大投入。积极结合各类农业项目的实施,做好相关的培训工作。努力拓宽融资渠道,鼓励企业、外资、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农民培训,逐步建立起政府投入为导向、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要研究切实可行的经济补偿机制,减轻农民接受培训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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