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续修《菏泽市志》实施方案的通知
(菏政办发〔2004〕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续修〈菏泽市志〉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做好各级地方志的续修工作,对于记载历史,总结经验,提供施政借鉴,推动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政府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按时圆满完成全市续修新方志工作。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续修《菏泽市志》实施方案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山东省续修新地方志工作纲要》规定,菏泽市承担续修《菏泽市志》的任务。为做好《菏泽市志》的续修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科学理论和高新技术成果,全面真实地反映改革开放以来菏泽市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充分体现时代特征和地域特点,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各部门、各行业的工作服务,为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志书断限
依据《山东省续修新方志纲要》规定,结合菏泽实际,续修《菏泽市志》上限为1986年,下限为2005年。
三、志书名称及规模
续修志书的名称用《菏泽市志》。为了与第一届志书相贯通,在《菏泽市志》下边用括号标注上下限的起讫年代,即《菏泽市志》(1986-2005)。志书规模为壹卷本,200万字左右,正16开本。
四、志书结构与体例
续修《菏泽市志》采用小编立志结构,仍用编、章、节、目体式,分门别类,类为一编,以事立目。体裁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以志为主体。
五、续修体制
由菏泽市委领导,市政府主持,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指导,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续修《菏泽市志》由各县区史志办公室及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供稿,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均应成立供稿班子,由一位领导分管,落实2-3名熟悉本部门情况,有较强写作能力的同志任专职撰稿人,负责本部门的供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