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多渠道筹措危房改造资金
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拓宽筹资渠道,多方筹集危改资金。市财政每年将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全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各县区要认真落实农村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把学校危改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近三年内,要在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征收的城市教育附加和四项教育费,重点用于危房改造;鼓励、支持学校通过置换闲置教育资源、盘活集体性资产和将撤并的中小学土地、资产拍卖等方式筹集危改资金,并依法免除其有关费税;鼓励和提倡受益群众及社会各界捐资或出义务工支持中小学危房改造;要积极推进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运用市场机制吸纳社会资金;要用足用好省贴息贷款、施工企业垫资逐步偿还等政策,多种途径解决校舍改造资金不足的问题。
四、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预警体系
及时查明校舍安全隐患,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预警体系,是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的前提。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每年都要在汛期前对全市中小学校舍进行排查鉴定,并按规定时限报告同级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各县区和所有学校都要建立校舍B、C、D级安全档案和危房消号手续,明确管理人员和职责,落实日常查勘和险情报告制度,形成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险情隐患并及时采取有效避险措施的防范机制,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避险、早改造。对那些暂时无力改造的旧校舍,要重点监控,确保万无一失。在建立校舍安全预警体系的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做好对校舍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真正做到经常检查,定期养护,及时维修,安全使用,最大限度延长校舍设施的安全使用期限。
五、切实加强对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
搞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让广大青少年学生远离危险,走进安全、舒适的校舍,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各级政府必须履行的职责。各级政府及教育、计划、财政、建设、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真正使中小学危房改造成为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民心工程”。各县区都要建立由政府分管负责人主管,教育、计划、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本县区中小学危房改造的组织领导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对校舍改造资金的监管力度,对因资金监管不力而造成资金使用不当、效益低下和工程质量差以及明知校舍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