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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部门支持“三秋”生产的意见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部门支持“三秋”生产的意见的通知
(菏政办发〔2004〕1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中国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部门支持“三秋”生产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
  我市是农业大市,“三秋”生产是我市当前农村工作的中心工作,搞好“三秋”生产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都要制定措施,突出重点,履行职责,在全市上下形成支持“三秋”生产、服务“三秋”生产的合力,为农民增产、增收做出积极贡献。

  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关于金融部门支持“三秋”生产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 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为进一步发挥金融支农作用,确保“三秋”生产资金供应,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我市农村经济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就金融部门如何支持“三秋”生产提出如下意见:
  一、金融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三秋”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三秋”生产是我市当前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搞好“三秋”生产意义重大,不仅是实现今年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保证,而且也是实现明年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直接关系着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支持“三秋”生产,金融部门责无旁贷。各级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要从战略和全局的角度出发,正确处理支持“三秋”生产与实现自身发展的关系,切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收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要求,发挥金融部门各自优势,积极筹措资金,改进金融服务,明确支农重点,形成支农合力。
  二、农村信用社要继续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一)积极筹措调剂资金,确保“三秋”资金供应。要利用点多面广优势,多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不断壮大支农资金实力。加强资金调剂,由县联社统一调配信用社资金余缺,实现社与社之间资金的合理流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城区信用社要把资金按一定比例调剂到农村,“反哺”农业。
  (二)强化“三农”服务意识,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一是改进和创新信贷服务方式。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彻底摒弃“官商习气”,变坐门等客为上门服务,发扬“背包下乡”的优良传统,深入田间地头,及时掌握“三秋”生产中农户的资金需求,切实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在小额农贷发放中,要按照“一次核定,集中审核,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原则,适当放宽贷款条件,简化贷款手续,按照农业生产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努力满足农民资金需要。二是面向农村宣传推介方便快捷的金融产品。通过举办金融产品展示会等形式,让更多的农户了解和使用金融产品。三是当好“三秋”生产的金融顾问。充分发挥金融部门信息广的优势,向农民提供致富信息,积极为农民增收出主意、想办法,为“三秋”生产提供全方位的政策咨询和信息支持。
  (三)加大信贷支农力度,促进农业结构调整。针对农户资金需求具有季节性强、期限短、时间急、金额小的特点,农村信用社要确保80%以上的新增贷款投向“三农”,满足“三农”资金需求。全力支持农民购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等生产资料,提高冬小麦种植水平,确保粮食安全。要通过发放小额农户贷款、扩大农户联保贷款等,引导农民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粮食作物,腾出更多的空间发展经济作物。按照“择优扶持,突出重点”的信贷策略,对主导产业、优势项目、效益好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实行倾斜服务,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灵活地提供贷款予以支持,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对信用村、信用户的信贷支持力度,简化手续,优惠利率,使其享受到高信誉带来的实惠与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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