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治卷烟市场秩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治卷烟市场秩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
(菏政办发〔2004〕1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市委、市政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净化卷烟市场,维护经济秩序,加大对涉烟违法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为创建“诚信菏泽”、“平安菏泽”服务,市政府研究确定建立全市卷烟市场整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诚信菏泽”、打造“平安菏泽”的部署,采取“政府牵头、主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方式,坚持综合治理、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建立打击涉烟违法犯罪长效机制,以整顿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维护全市烟草市场流通秩序的稳定和繁荣,保护国家、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各类涉烟违法犯罪行为(生产、贩运、销售走私、假冒、非法渠道等违法卷烟),重点惩治各类涉烟违法犯罪首要分子。
  (二)加大对非法批发“大户”以及宾馆、酒楼、茶社等娱乐消费场所卷烟进货渠道的整治力度,严密监控全市卷烟非法交易的重点集贸市场,防止死灰复燃。
  (三)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暴力抗法和阻碍烟草执法的非法行为。
  三、工作目标
  (一)非法生产、贩运、销售假冒、走私、非法渠道卷烟的不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
  (二)各类涉烟违法犯罪大要案得到彻底查处,从事涉烟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得到依法惩治;
  (三)阻碍、抗拒专卖执法检查的违法行为受到严惩;
  (四)无证经营等不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五)卷烟流通市场基本达到无走私卷烟、无假冒卷烟、无非法渠道卷烟、无无证零售的现象。卷烟经营户数基本符合《菏泽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实施办法》的要求。全市卷烟零售价格体系规范、统一,公开明码标价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城区市场净化率达到95%以上,农村市场净化率达到90%以上。
  四、完善机制
  (一)建立宣传舆论教育机制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大烟草专卖专营政策的宣传,各新闻宣传单位在监督执法部门提高执法水平的同时,加大对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宣传报道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和群众增进对烟草专卖执法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不断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形成“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强大舆论支持。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