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充分利用市特教中心现有教育资源发展残疾人普通高中阶段教育,使残疾学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和平等参加社会生活的能力。
(四)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参加高职函授、广播电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形式的学习。
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特殊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一)积极开展特殊教育学校课程和教学改革。根据残疾学生的残疾类别和年龄、智力等方面的特点,调整和充实德育内容,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并加强残疾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残疾学生遵纪守法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做好美育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艺术活动,丰富残疾学生的课余生活。
在严格执行国家特殊教育课程方案的同时,积极开发适应残疾学生特点和当地实际的地方特殊教育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展分类教学和个别化教学实验研究,广泛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借鉴先进的教育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二)强化身心康复和社会适应能力教育。根据残疾学生身心缺陷和年龄特点,开好体育、缺陷补偿和社会适应能力教育课,将残疾学生身心康复工作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逐步提高残疾学生的身心健康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
(三)大力加强劳动技能和职业技术教育。把劳动技能、职业技术教育作为特殊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让残疾学生掌握一定的劳动能力和职业技能,为将来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和适应社会需要奠定基础。义务教育前期,着重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的思想和良好的劳动习惯及初步的劳动能力;义务教育后期,着重培养学生的劳动技能和初步的职业技能;高中阶段,着重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使残疾学生具有一定的就业能力。
(四)完善特殊教育体系。要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和随班就读三种办学形式在普及特殊教育、提高特殊教育质量方面的优势,定期派出教师对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和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教学工作进行巡回指导。要完善附设特殊教育班和随班就读的教学管理制度,鼓励普通学校招收轻度残疾学生,扶持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建立资源教室,配备指导教师,为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提供学习指导和身心康复服务。
(五)积极开展特殊教育教研科研工作。各县区教研室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特殊教育研究人员,鼓励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结合实践开展教研科研活动,充分发挥民间特殊教育研究机构的作用,积极研究和推广特殊教育教学改革优秀成果。
三、完善教师教育体系,大力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