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企业信用升级为契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各企业要以开展信用升级活动为契机,从清理历史债务入手,以规范财务管理为切入点,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机制,切实提高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增收降耗活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挖掘内部潜力,提高经济效益。要加快企业技术创新步伐,采取多种形式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积极寻求技术靠山,跟踪同行业发展动向,加大技术改造投入,不断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提高企业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销售政策,采取更加灵活的销售策略,开拓国内外市场。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企业和产品,提高知名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三、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促进企业信用建设
(一)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水平。各金融部门要努力增加服务种类,提高服务质量,宣传信贷政策和信用评级知识,增进银企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了解,发挥金融部门在企业信用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推动“诚信菏泽”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实施银企联系工程。各金融部门要加强对企业信用评级的指导,帮助企业实现信用升级。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都要选择至少10户企业给予重点帮扶,按照企业评级授信的要求,帮助企业排查问题,完善制度,加强经营管理,推动企业信用升级。
(三)加强企业征信体系建设。利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创建包括信用记录、信用评价和信用担保在内的地区企业信用征信系统。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及时惩戒失信企业,为守信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四)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金融政策。各金融部门要抓住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的改善和企业信用等级不断提升的机遇,积极向上级争取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大信贷投入,支持我市优势骨干企业的快速发展,实现以信用建设拉动信贷膨胀,推动经济发展的目的。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上下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企业信用建设作为加快经济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切实加强对企业信用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企业信用水平的提高,推动全市社会信用环境的改善,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一)立足协调服务,健全组织领导。建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全市企业信用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企业信用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实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商议、决定、协调处理企业信用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企业信用建设的日常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实行联络员工作制度,由成员单位指定其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部门负责人为联络员,具体承办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