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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工作补位方案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工作补位方案的通知
(菏政办字〔2004〕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保证市政府领导到市外出差(出访)、休假期间分管的有关工作正常运转,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市政府领导成员变动和分工调整情况,市政府领导工作补位方案进行相应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领导工作补位,是指市政府领导到市外出差(出访)、休假期间,由相对固定的其他市政府领导代为处理分管的有关工作。
  二、代为处理分管的有关工作主要是临时性或紧急性的工作,包括出席有关会议和活动,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签署以市政府名义下发的紧急公文等。
  三、在以下情况下进行工作补位:1.市政府领导出国考察期间;2.市政府领导到市外学习、考察1周以上;3.市政府领导休假期间等。
  四、杜昌文市长到市外出差(出访)、休假期间,由赵润田副市长主持市政府的全面工作,并代为处理杜昌文市长分管的工作;根据分管工作性质尽量接近的原则,副市长赵润田、杨永昌、张存金工作互补,何茂远、夏鲁青、邵好学工作互补,王文升、童彩云、李卫国工作互补。一位副市长到市外出差(出访)、休假期间,根据市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市长安排,由互补对子中工作性质相近的副市长进行工作补位。
  五、互相补位的市政府领导应加强交流与协调。到市外出差(出访)、休假前后及时进行沟通和衔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六、市政府领导到市外出差(出访)、休假期间,协助其工作的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及分管部门要及时、主动地向补位的市政府领导请示汇报有关工作,确保有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七、互相补位的市政府领导一般不同时到市外出差(出访)、休假,特殊情况时,由市长安排其他领导同志进行工作补位。
  八、市政府领导分工发生变化时,根据市长意见,及时对工作补位安排进行调整。
  九、协助市政府领导工作的秘书长、副秘书长相互之间的工作补位参照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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