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指标
(一)区、县级序列
季度信息指标为36分,年度信息指标为144分;
(二)工作部门序列A类:季度信息指标为24分,年度信息指标为96分;B类:季度信息指标为12分,年度信息指标为48分;(三)直报点序列A类:季度信息指标为3分,年度信息指标为12分;B类:季度信息指标为6分,年度信息指标为24分;(四)市政府办公室各有关科室秘书一、二、三、四科,综合科:月度信息指标为8分,季度信息指标为24分,年度信息指标为96分。
调研室、督察室、东西结合办所属科室,人事科、文秘科、值班室、保卫科、接待科、市长公开电话室:月度信息指标为2分,季度信息指标为6分,年度信息指标为24分。
四、考核措施
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政务信息工作的考核坚持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个人考核和单位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并逐级通报表扬或批评单位信息员、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一)每年年初对上年度信息工作进行考核评比,通报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年各季度任务均达标的单位,可参与所在序列的评选活动。先进个人原则上从获奖单位中推荐产生,各县区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可推荐1-6人,其他获奖单位可推荐1-2人。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根据推荐意见经考核提出建议名单,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人事部门审查批准。(二)对出色完成指标的信息单位予以鼓励。前2个统计季度均达标者,向其单位主管领导通报表扬单位信息报送直接责任人及信息员;前3个统计季度均达标者,向其单位主要领导通报表扬单位信息报送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信息员;全年考核获奖的单位和个人,在全市年度总结大会上给予表彰,颁发荣誉证明。(三)对不完成指标的信息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各单位信息采用情况每月在《政务信息》下发版上通报,并在政府内外网上发布,当月得分为0的单位在首页点名通报。信息单位累计2个季度不达标者,对单位直接责任人和信息员进行通报批评;累计3个季度不达标者,对单位分管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并提请更换信息员;完不成年度指标的单位,在全市年度总结大会上给予通报批评,单位和主要领导要向政府写出检查。(四)上报信息严重失实,不报、漏报、迟报、误报重大情况及紧急信息的单位,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单位,有关人员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五)市政府办公室各科室的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每月由秘书长签发后在办公室内部通报,达标科室信息员参与年终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评比,不达标科室信息员视为没完成工作任务。
五、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