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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工作部门B类(19个):市规划局、市人事局、菏泽黄河河务局、市文化局、市物价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粮食局、市药监局、市科技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公路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民族宗教局、市体育局、市广电局、市安监局、市信访局(三)直报点序列A、B类。包括市直有关单位和重点乡镇。
  直报点A类(43个):青岛海关驻菏泽办事处、菏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轻纺协会、市机电石化协会、市农机局、市水产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地震局、市招商局、市旅游局、市气象局、市盐务局、市法制办、市外侨办、市人防办、市老龄办、市城市开发办、市煤田开发办、市防汛抗旱办公室、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市疾病控制中心、菏泽日报社、市广播电台、菏泽学院、菏泽医专、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建设银行菏泽市分行、工商银行菏泽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菏泽市分行、市人保财险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煤气公司、市供销社、市交通集团、市供电公司、菏泽发电厂、市通信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邮政局、菏泽烟草公司
  直报点B类(27个):牡丹区东城办事处、王浩屯镇、黄罡镇,曹县曹城镇、苏集镇、青古集镇,定陶县仿山乡、马集镇、陈集镇,成武县大田集镇、汶上集镇、苟村集镇,单县单城镇、终兴镇、黄岗镇,巨野县巨野镇、大谢集镇、大义镇,郓城县南赵楼镇、郭屯镇、黄安镇,鄄城县鄄城镇、什集镇、红船镇,东明县长兴镇、焦园乡、菜园镇(四)市政府办公室各有关科室。
  二、记分标准
  政务信息工作的考核以采用报送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作为评分标准,实行记分制。记分标准如下:(一)《政务信息》上报版采用的信息,标题信息每条记2分,简讯每条记1分。(二)《政务信息》内参版采用的信息,每条记3分。(三)《政务信息》下发版采用的信息,标题信息每条记1分,简讯每条记0.5分。(四)《政务信息》快报版采用的信息,重要信息每条记1分,动态信息每条记0.2分。(五)采用信息获得市领导批示的,每条加5分。上报省政府办公厅并被采用的信息,每条加5分,获得省政府办公厅以上领导批示的,每条再加5分;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每条累加10分,同时获国务院办公厅以上领导批示的,每条再加10分。(六)不报、漏报、迟报、误报重大情况及紧急信息,受到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批评的每次扣20分,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批评的每次扣10分;不按约稿时间上报信息的,每次扣5分。(七)信息直报点被采用信息得分单独核算,并按所得分数的50%,给予其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属县区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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