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真正把政务信息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当作大事来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政务信息工作,并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信息工作。每年要召开一至两次会议,专题研究政务信息工作。要加强信息工作基础建设,每年安排一定经费,专项用于信息开发、信息员培训、配备及更新设备和组织开展信息调研、信息交流等活动。
(二)要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区政府办公室必须强化信息工作机构,配足配强信息工作人员。各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专门的科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并指定1-2名专兼职信息员。各级各部门要加大信息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信息人员业务素质,并在参加重要会议、阅读有关文件、随同领导外出调研等方面提供方便条件。要关心信息工作人员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保护和调动信息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保持信息队伍的相对稳定。
(三)要加大考核力度。政务信息工作的考核工作严格按照《菏泽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进行。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直报点的来稿用稿情况每月通报一次,表扬先进,督促后进,并在政务专网、市政府网站上同时公布;每季度按各单位的达标情况通报表扬或批评各单位及相关人员。年终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菏泽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二○○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菏泽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政务信息工作建设步伐,促进政务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全市政府系统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市政府领导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为强化和体现考核工作的合理性和可比性,政务信息工作实行分级分类考评制。考评在区县政府、政府工作部门、直报点和政府办公室内部科室四个序列进行。(一)区、县序列。包括各区、县人民政府。(二)工作部门序列A、B类。包括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中央、省驻菏单位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工作部门A类(25个):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外经贸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交通局、市土管局、市市政局、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菏泽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