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4年度全市林业先进县乡的通报
(菏政字〔200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4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紧紧抓住省委、省政府“突破菏泽”这一历史机遇,按照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的绿化责任状要求,突出一个早字,狠抓一个实字,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取得了突出成绩。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全市上下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推动全市林业持续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授予郓城县等3个县“2004年度全市林业先进县”称号;授予牡丹区王浩屯镇等16个乡镇办事处“2004年度全市林业先进乡镇”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实现“三三一一”目标,促进菏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市林业先进县先进乡镇名单
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全市林业先进县先进乡镇名单
一、林业先进县(3个)
郓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