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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市长助理李福祥工作分工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市长助理李福祥工作分工的通知
(菏政字〔200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确定,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李福祥协助李卫国副市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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