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城市建设五年纲要》和《二00五年市区城建工程安排意见》的通知
(菏政办发〔2004〕1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菏泽市城市建设五年纲要》、《二○○五年市区城建工程安排意见》已经市委常委会、市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抓好落实。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菏泽市城市建设五年纲要
加快城市发展,是我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确保全市经济超常规、高速度、跨越式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争创城市发展新优势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要求。为更好地发挥城市对全市经济发展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实现产业布局调整、经济结构优化和经济总量扩张,特制定菏泽市城市建设五年(2003-2007年)实施纲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新世纪“平原森林城市”为目标,以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为核心,突出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位,创新体制,加大投入,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把景观塑造、功能开发和生态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城市化进程,把菏泽建设成为最适宜人居和发展的区域中心城市。
(二)基本原则
1.规划指导:高起点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城市功能定位、规模和空间布局。超前编制各类专业规划、分区规划及详细规划,将总体规划落到实处。加强规划的实施、管理和监督,确保城市有序发展。2.基础先行:坚持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加快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政设施,拉开城市发展框架,为城市开发创造条件。3.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发挥优势,保护继承历史传统文脉,把菏泽建成以“花城水邑”为特色的平原森林城市。保护好古城区“外圆内方”格局,建设环城环堤景观带。在古城风貌区规划建设以白墙灰瓦为特色的鲁西南民居,做好“百桥”、“百亭”文章,丰富城市文化内涵,打造城市新亮点。
4.产业支撑:围绕建设“能源化工基地、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商贸物流基地”的战略目标,坚持产业发展和城区建设联动,通过调整城市格局,大力发展二、三产业,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集聚,为城市和区域发展提供动力,为加快我市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做出贡献。
5.以人为本: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立足于人的全面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把改善环境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放在城市建设的首位,实现人、自然、经济、社会各系统间的和谐发展。
6.科学管理: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新机制,实行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运用高科技手段进行城市管理工作。加强市民素质教育,搞好社区建设,提高城市意识,积极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
(三)总体目标
1.超前做好规划储备。搞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力争使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整个规划建成区。2.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生态优化、精品荟萃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促进城市“一核(城市核心区)四区(城西组团、城北组团、城东组团、城南组团)”协调快速发展,全市城市化水平达到32%,市区人口达到45万人,建成区面积达到55平方公里,人均公共绿地达到9.2平方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水平达到全省同类城市的中等以上水平。确保投入100亿元(其中政府性资金25亿元,五年内分别按每年3、4、5、6、7亿元投入,共带动社会资金投入75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