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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菏泽城区绿化方案》的通知

  2.新牡丹路与牡丹路交叉路口,由东城办事处建设林荫绿地约5623平方米。
  3.八一街中段(城墙西),由西城办事处建设林荫绿地约7693平方米。
  4.紫阳小区以南、大堤以北,由南城办事处建设林荫绿地约3000平方米。
  5.韩堤口大堤口两侧,由北城办事处建设林荫绿地约2331平方米。
  6.牡丹园东门南侧,由牡丹办事处建设林荫绿地约9657平方米。
  开发区投资建设的林荫绿地:
  1.开发区公路局对过、黄河路以南建设林荫绿地约5808平方米。
  2.人民路南段、华鹏玻璃对过,由佃户屯办事处建设林荫绿地约16317平方米,前面建林荫停车场,配置常绿树木及花灌木。
  3.广州路与长江路交叉路口西南角,由丹阳办事处建设林荫绿地约3330平方米。
  (四)环城公园及赵王河公园绿化
  环城公园及赵王河公园要在4月10日以前,按照规划和设计要求完成绿化种植及设施配套、完善工作。
  (五)拆墙透绿及社会绿化
  沿中华路、人民路、牡丹路、黄河路、昆明路、广州路、长江路等城市主干道两侧的单位要拆墙透绿、破硬建绿,其他道路两侧有条件的单位也要拆墙透绿。2005年要完成80个单位的拆墙透绿任务,改善环境美化市容。
  牡丹区、开发区要组织辖区单位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搞好单位庭院绿化,争创“花园式单位”、“绿化先进单位”。每个社区都要搞好一条街巷、三个庭院、三个沿街单位的绿化。风景林以植大树为主,一个主要树种混交其它树种,“一林一景”突出特色。两区乔木植树总量各在3万棵以上。
  (六)绿化规划
  2005年要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加强对绿化预留地的控制,昆明路、长江路、广州路、黄河路等主要干道的交叉路口,每个角规划1公顷左右作为绿化预留地。在建设用地规划选址时要避开已经初具规模的林地,特别是东区路网的柿林等特色林要严格保护。建设项目审批,要做到绿化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严格按照绿化指标进行审核。各居住小区和沿街单位要建设透视墙,增强街景效果,做到绿化资源共享。
  三、任务分工
  市规划局负责对绿化地块的用地范围进行测量,提供用地规划红线图及用地规划审批手续,对道路绿化的断面位置进行核准;拆迁工作由牡丹区、开发区和市房管局负责。绿化地块的土地租(征)用工作由牡丹区、开发区和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租用手续由市市政局和两区签定合同,租金于每年年底前兑付;道路绿化、风景林、林荫绿地工程的组织实施由市市政局负责;环城公园的绿化及配套完善由市建设局负责;赵王河公园的绿化及配套完善由市水利局负责;绿化工程的项目立项工作由市发改委负责;资金筹备工作由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绿化工程拆迁、租(征)地、施工等环节所涉及的群众工作由牡丹区、开发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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