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龙岩市新诚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7〕57号)
龙岩市新诚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筹备组:
你们关于设立龙岩市新诚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和我委《关于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的通知》(闽经贸商业[2006]120号)的规定,经审核,同意设立龙岩市新诚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企业名称:龙岩市新诚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二、企业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西陂镇西山二组91号三层;
三、法定代表人:郭丹霞,身份证号码352601810529202;
四、注册资本: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