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市人防通信站要做好警报维修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对各县区警报网点检查的技术指导,对上报有故障的警报设备要及时检修。
5.各警报点的警报员要认真熟悉"警报遥控系统检测调试说明书",掌握警报发放程序,并配合市、区人防通信站完成警报无线遥控系统调试。
6.市人防办将于6月1日前组织相关人员,对防空警报试鸣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
(二)加强防空警报网建设
认真落实省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加快全市移动警报网络建设步伐,提高机动报警能力。市人防办抓好全市防空警报网建设,有计划地更新现有防空警报设备设施,调整、增设固定警报点;6月底前完成新增电声警报设备的政府采购。各县区人防办与设点单位积极协调,将调整、增设固定警报点的工作落到实处。
(三)深入开展防空警报试鸣宣传教育活动
为保证居民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各级人防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工作方案,新闻、宣传、文化等部门要给予积极配合。试鸣前5天,兰州电视台、兰州广播电台、兰州日报、兰州晚报等新闻传媒,要以多种形式刊播、刊登防空警报试鸣消息和人防法规知识、人防建设成果等;市、县区人防办要积极与移动、联通公司协调,向手机用户发放“6·20”防空警报试鸣短信,提高居民对防空警报试鸣的知晓率。市、县区人防办也要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省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等为主要内容的人防宣传周活动。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试鸣工作。搞好防空警报试鸣,是人防战备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亲自过问,指定主管领导负责,认真检查督促,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试鸣工作圆满完成。
(二)远郊县区人防办做到防空警报试鸣有计划,有措施,警报人员落实,按照试鸣时间及信号规定进行分区控制。
(三)市广播电视总台要明确警报发放系统的操作人员,在广播频道(调频97.3MHz、调幅954KHz)、电视新闻综合频道播发防空警报信号,确保警报发放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