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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女下岗职工产假期问生活费应如何发放问题的复函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女下岗职工产假期问生活费应如何发放问题的复函
(粤劳社函[2000]366号)
湛江农垦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女下岗职工产假期间生活费应如何发放的请示》(湛垦物集字[2000]48号)函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
劳动法
》第
六十二条
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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