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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将厦门电厂4号供热机组与电网解列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将厦门电厂4号供热机组与电网解列的通知
(闽经贸能源〔2007〕379号)


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电厂:

  为加快我省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进度,根据省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小组办公室第一次会议研究确定的内容,经研究,决定从2007年6月1日起,将厦门电厂4号供热机组与电网解列。

  请省电力有限公司通知有关电力调度机构按本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上述关停小火电机组与电网的解列工作,厦门电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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