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级整治卷烟市场经营秩序领导小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工作意见,研究探讨案件查处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疑点问题,共同制定查办方案,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每季度召开一次。
(三)总结表彰阶段(2006年9月1日-9月30日)
各县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2006年9月5日前报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检查组进行验收、检查、考核。对工作被动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整治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专项行动是全市经济秩序整顿工作的重要内容,事关全市和谐稳定大局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有关部门要从建设“平安菏泽”、“诚信菏泽”大局出发,站在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和零售户合法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治卷烟市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整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菏泽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级政府要全力做好协调、检查、督导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执法思想,强化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合理利用执法资源,实现行政执法、刑事执法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联合办案的强大威力。各县区要在认真开展整治的基础上,加强区域协作,增强打击合力。
(三)依法行政,强化监督。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办案,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对执法粗暴、甚至执法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四)整治行动要做到教育和打击相结合。要依靠广大守法零售户,团结教育基本守法零售户,坚决打击非法经营大户,破除非法经营网络。
(五)调整卷烟结构,增加有效供给。烟草部门要密切配合此次整治行动,加快结构调整,有效组织货源,增加适销对路卷烟的市场投放,提高市场占有率。
附件:
菏泽市整治卷烟市场经营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卫国(副市长)
副组长:李福祥(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李兆成(市政府副秘书长)
卢建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石爱作(市经贸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