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整治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菏政办发〔2005〕10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全市整治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全市整治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卷烟市场经营秩序,根据全省整治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自2005年10月20日至2006年9月30日,在全市开展整治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国家、消费者利益和零售户合法权益为宗旨,在全市组织开展整治卷烟市场经营秩序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涉烟非法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为促进菏泽经济发展,推进“平安菏泽”、“诚信菏泽”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1.提高全社会烟草专卖法律意识,增强卷烟零售户守法经营观念。
2.依法查处一批涉烟非法经营大要案件,摧毁一批涉烟非法经营网络,依法严惩一批涉烟违法犯罪分子。
3.全市范围内无证经营行为、销售走私卷烟、假冒卷烟和非法渠道卷烟行为基本杜绝。
4.全市卷烟市场净化率进一步提高,城区市场净化率达到97%以上,农村市场净化率达到95%以上。烟草经济效益不断增长,利税明显增加。
二、职责分工
(一)市整治卷烟市场经营秩序领导小组
1.制定全市烟草专卖市场秩序集中治理整顿工作及阶段性整顿工作方案;
2.组织全市范围的联合执法行动;
3.市整治卷烟市场经营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协调和督促检查;
4.对各县区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集中治理整顿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5.研究提出在全市范围内影响较大的涉烟违法案件的处理意见。
(二)市整治卷烟市场经营秩序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要求,落实市整治卷烟市场经营秩序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对各县区及相关部门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调控与督促;对整治卷烟市场经营秩序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大要案,帮助基层单位开展工作,必要时直接参与。
整规办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及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