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套改年限的工作年限时,工龄如有间断的,应按周年周月扣除工龄间断时间后,确定工龄起算时间,再根据工龄起算时间计算工作年限。工龄间断时间是指,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不能计算工龄的时间。计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任职年限时,同一职务(岗位)层次任职时间如有间断的,应按周年周月扣除任职间断时间后,确定任职起算时间,再根据任职起算时间计算任职年限。任职间断时间包括: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不能计算工龄的时间;因职务(岗位)变动曾任较低职务(岗位)的时间;因工作单位或岗位变动,未明确职务(岗位)且时间超过一年的。
(六)关于提前离岗人员的工资套改问题
在机构改革中,经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批准提前离岗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已到达退休年龄而未办理退休手续的除外),可按离岗时所担任的职务套改工资,任职年限、套改年限计算至2006年6月30日。这次工资制度改革后再提前离岗的人员,任职年限计算至离岗的当年。
(七)关于技术工人技术等级任职年限的计算问题
参加首次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复核)合格的工人,1993年前符合报考条件的,技术等级的任职年限自1993年9月30日起计算;1994年至首次考核前符合报考条件的,技术等级任职年限自符合报考条件的当年9月30日起计算。以后参加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合格的工人,技术等级的任职年限自发证之日起计算。
2005至2006年度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结束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伍兵、转业士官和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现在技术工岗位但未能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的,工资套改时,暂按符合报考年限条件对应等级的下一等级套改,任职年限按4年以下计算。
(八)关于学历学位的认定问题
工资套改时,工作人员学历学位的认定,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是指: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又攻读并获得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学制为两年的第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九)关于录用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标准问题
新录用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工作经历和录用后拟任职务、级别,按照比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低一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也可以按省里制定的统一按学历层次和工作年限确定试用期工资标准的办法执行: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