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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报备工作的通知

  2.文本要求:
  ①各级、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专项预案、重点岗位(部位)和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等)备案材料的尺寸标准:按A4纸标准装订,电子文档刻录成DVD光盘。(光盘需用正规的品牌盘)
  ②《天津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附件2)须填写一式三份,一份由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存档,一份由区(县)或行业主管部门再次备案,一份寄(交)备案申报单位自行存档。由区(县)负责备案管理的,按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的要求报备。
  三、应急预案的评估与发布:
  (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央驻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还应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务院国资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要组织企业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写出评估报告。按照备案管理规定填写“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连同预案等材料报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二)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并参照国家安监总局编制的部门预案其上级主管部门编制的安全生产事故预案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由其内部组织相关处室进行评估,写出评估报告,填报《天津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连同预案等材料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区(县)属管理部门编制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按此要求执行。
  (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含外商投资各类企业)编制的预案,原则上按照《导则》并结合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编制的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本进行编制。编制工作完成后,由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本单位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写出评估报告后,填写“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按照备案管理的分属到市安监局和区(县)安监局备案。
  以上各单位编制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接到应急预案批复意见后由报送部门对内或对外发布。
  四、适时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不断完善预案
  应急预案演练是检验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和相互衔接性的基本方法。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使预案真正做到有用、管用、可用。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这是考核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演练结束后,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及时组织企业相关部门进行评估。评估报告企业要存档,并作为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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