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各级公安、交通、农机、安监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抓好道路和车辆的安全整治工作。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要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危险路段、加强对营运车辆和危化品运输车辆及其驾驶人的安全管理为重点。我市交通事故大多数由外地过境车辆引起,公安、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加大对外地过境车辆的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对外地过境车辆要严格管理,依法严查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各类运输企业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违章驾驶。要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病运营。要加强对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管,在汛期到来之前,交通部门要及时拆除黄河浮桥。农机部门要加强麦收期间收割机械的安全监管。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危险路段的整治力度,要特别抓好夜间高速公路的安全整治,切实解决夜间车辆超载超限严重、重特大交通事故多发的问题。
(五)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各级公安消防、工商、教育、文化等部门要重点整治旅游景点、展览馆、演出会场、民间活动、宾馆、饭店、网吧、歌厅、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对整治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审批手续、安全用火用电用气、防火巡查、灭火疏散等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预案,以及整改火灾隐患、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盯住不放,尽快整改。在整改期间要采取必要的临时性防范措施,凡不具备消防安全基本条件,有造成重大火灾危险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把住对新建项目的消防安全审查和验收关,凡未经消防安全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六)学校安全集中整治。各级教育部门要重点整治中小学危房及可能引起火灾、触电、饮食卫生、易发生拥挤踩踏等安全隐患和学校驻地周边的交通安全隐患。特别要认真汲取接送学生的校车发生各类学生伤亡事故的惨痛教训,采取有力措施,遏止此类事故的发生。要落实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检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督促整改。
(七)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各级质监部门要认真排查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对使用特种设备的企业和单位要开展一次全面检查,严格查处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土锅炉和超过标准规定年限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对安全隐患要进行跟踪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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