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全市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的实施意见
(菏政办发〔2007〕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增收,加快2007年全市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步伐,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2007年全市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的任务目标
今年全市计划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12000个,其中承担国债沼气项目的示范县完成4500个;3个省级沼气建设项目示范县完成3000个;市级示范县完成4500个。另外,有条件的县区在完成国家、省、市计划的基础上,要抓好示范村、示范户建设。
二、进一步明确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的要求
凡承担国家、省级项目的县,必须按照项目要求在项目区内实施,不得随意变更项目乡(镇)、村,不能降低质量标准或减少数量;市扶持资金今年要相对集中使用,同时抓好示范乡(镇)、村的建设。各县区要确定两个以上示范村,每个示范村至少要建20户示范户,对建成的示范户每户扶持800元,用于采购沼气灯、炉具、配件及建材,免费发放给群众。重点安排养殖专业村、专业户。去年已建的沼气池不能列入今年的计划,对虚报数量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扶持资金。
三、强化措施,确保2007年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顺利推进
(一)加大宣传力度,搞好示范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牌面巡回展等形式,广泛宣传沼气建设的作用、使用知识及外地沼气建设的先进经验,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务。
(二)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各县区、乡镇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设立农村沼气建设专项资金。同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社会和农民投入,逐步推行“财政补一点,银行贷一点,部门帮一点,农户筹一点”的投融资模式,建立多层次、全方位、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
(三)大力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技术。各县区要因地制宜,推广“猪-沼-粮-林”、“猪-沼-果(菜)”等沼气综合利用模式,促进无公害农产品、安全、绿色、有机农产品的规模化生产。要加大对沼气技术员的培训力度,市及各县区今年要培训600名技术员,以适应我市沼气建设的需要。同时要对建池户全部培训一遍,使沼气、沼液、沼渣的管理和利用等知识普及到广大沼气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