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30户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和建立县级领导联系企业制度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30户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和建立县级领导联系企业制度的通知
(菏政办发〔2007〕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和带动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更好、更快发展壮大,市政府确定对30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重点管理和帮扶,并建立县级领导联系企业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县级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市政府决定10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联系7家企业和3家大型农产品专业市场,对其余重点帮扶的23家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区分管领导负责联系。对联系企业的领导和30户龙头企业、3家农产品市场,实行一月一调度、三月一总结,半年一观摩,由联系企业的县级领导进行汇报、介绍。各联系企业的同志要树立只给企业出主意、办好事,不给企业添麻烦的思想,深入企业,了解发展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企业和联系人要共同对企业年底要实现的经济指标,如销售收入、税收、技术创新等列出计划,逐项落实。
  二、帮助支持企业搞好农产品原料基地建设。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帮助引导企业与农民建立起长期稳定、互惠互利、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双赢关系与良性循环机制。利用支农政策,根据企业需要,协调组织农民建设优质农产品和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基地,标准化生产基地,规模化生产基地。
  三、努力解决企业融资困难。要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要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要求,不断扩大资金规模;各县区要拿出启动资金,引导企业出资入股,加快组建担保公司。县区担保公司要把30户重点企业列为重点参保企业。各类支农资金要优先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市各家金融机构要积极与省金融机构搞好工作衔接,争取省金融部门的支持,帮助30强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各重点龙头企业要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坚持诚信经营,按时还本付息,不断提高信用等级。企业之间要加强协作,开展互保联保,并积极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开展合资合作,实现借力快速发展。
  四、大力推进企业项目建设。要帮助支持重点企业切实加快现有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尽快投产发挥效益。各企业要高点起步,抓紧规划论证几个规模大、技术水平高、能抢占市场制高点的项目,确保个个有项目,年年搞建设,争取尽快进入全市60强。凡今年纳入30家重点企业管理的要确保成为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已是市级龙头企业的要争创省级龙头企业,全市每年都要有10%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入市60强。农业、发改、科技、土管、环保、金融等有关部门要帮助企业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力争项目早开工,早见效。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