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古田淮溪水电站电量上省电网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古田淮溪水电站电量上省电网的批复
(闽经贸能源〔2007〕417号)


宁德市经贸委:

  你委《关于再次转报古田淮溪水电站并入省网运行并核定其上网电量的请示》(宁经贸电力〔2007〕41号)已收悉。淮溪水电站位于古田县泮洋乡上党自然村,系淮溪河流梯级开发的二、三级电站合并为一级开发的电站。工程建设项目已经古田县发展计划局核准(古计基〔2002〕62号),电站总装机5000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2160万千瓦时。为了贯彻国家环保和产业政策,鼓励扶持可再生的洁净能源开发,充分利用我省水力资源,经研究,同意古田淮溪水电站并入省电网运行和电量上省电网。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