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提出和落实整改的具体要求和标准,认真整改,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反馈整改结果。对举报投诉是否能认真受理,积极整改,群众是否满意,是否由主要领导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五)是否清正廉洁,有否存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本着易行、规范、有效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宣传教育与重点督查、整改问题与重在建设相结合,常抓不懈,不走过场,切实把民主评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质量取得实际效果。具体步骤如下:
(一)成立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委党组书记、主任徐刚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钟安平,党组成员、副主任陈炎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清担任副组长,委机关、省安监局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委行评办)设在委监察室。由各处室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同时兼任政风行风监督员。
(二)抓好宣传教育
要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形成共识,增强广大干部积极参与民主评议政(行)风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各处室(单位)领导要按照委党组的部署,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帮助广大干部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激发广大干部的积极性,胸怀全局、立足岗位,从自己做起,共同提升服务质量,努力展现作风建设的新成效。
(三)查找问题
1、各处室(单位)要根据评议内容,认真自查本处室(单位)在政(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2、委行评办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服务对象和基层单位的意见,深入查找各处室(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存在的问题;3、委行评办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明查暗访,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四)落实整改
1、各处室(单位)对自查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报委行评办。2、委行评办要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凡整改不到位的,一律要进行重新整改,并明确整改时限。3、有关处室在整改的基础上,按照“纠--评--建”的要求,建章立制,抓好制度的落实和监督。真正做到以评促纠、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取得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阶段性成果。
(五)全面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