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闽经贸监察〔2007〕452号)
委机关各处室、省安监局、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经贸委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七年七月十日
福建省经贸委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纠风工作会议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通知》精神,结合经贸工作实际,特制定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抓机关效能建设为载体,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评议的对象、重点和时间安排
(一)根据省纠风办通知,今年我委被列入省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单位。我委确定评议重点是委机关和安监局承担项目审批、资金安排、行政许可、企业减负、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职能处室以及省牲畜屠宰管理中心、省散装水泥办、省新材办。
(二)时间安排:按省政府纠风办部署,从2007年5月至2008年4月。
三、评议内容
(一)是否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增强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坚持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一起抓,把政风行风建设与优化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环境紧密结合;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等方面的情况。
(二)是否依法履行职能,有效地解决影响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发展的环境问题;是否公正、文明执法;是否认真执行机关效能建设规定,实行政务公开,建立公示、承诺等制度;是否讲求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认真解决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
(三)是否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主动、及时、认真地加以解决。具体包括:刁难群众、办事拖拉行为;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乱罚款、乱摊派、乱评比、乱检查等现象;有法不依,执法随意,不规范、不公正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