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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副食品基地办公室关于加强生猪产销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副食品基地办公室关于加强生猪产销工作的通知
(闽副办〔2007〕2号)


各设区市副食品基地办:

  近期,由于受全国性生猪价格上涨的影响,我省生猪收购价创历史新高,为加强生猪产销工作,保障市场供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基地生产,增强市场调控能力。积极引导省、市两级生猪基地场适度扩大养殖规模,合理配置存栏公母猪和大中小猪结构,抓好基地补栏,提高商品猪出栏率,实现均衡上市。特别是承担中央储备肉活畜储备任务的基地场,务必按照有关要求确保储备数量充足。
  二、加强疫病防控,确保生猪生产安全。加强对省、市两级生猪基地场的检查指导,督促其严格按照无公害基地有关规范加强生产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各种疫病防控工作,使用正规渠道的疫苗,严格进出场人员、车辆的消毒,切实落实各项防疫灭病措施。发现基地场发生疫情要及时向省基地办报告。此外,要做好台风暴雨灾害防范,及时做好基地防灾救灾工作,保护生产能力。
  三、加强基地管理,严禁病死猪交易行为。督促省、市基地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善生猪管理档案,准确记录生猪存栏和出栏数、生猪购进地和销售地、生猪免疫及发病率、死亡率及发病原因、无害化处理数量等情况,不得销售病死生猪,确保上市生猪质量安全。对发现销售病死猪的一律取消省、市基地资格,并通报全省列入采购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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