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第二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乌劳〔2006〕191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央、自治区、军区驻乌各单位,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为了促进我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深入开展,加强规范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根据《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乌政办[2004]23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职工医院等五家医疗机构纳入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管理范围,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职工可自行在定点的生育保险医疗服务机构中,选择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定点生育保险医疗服务机构应按照生育保险有关规定,为参保职工提供生育保险医疗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参保职工方便就医。
附件: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第二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二○○六年九月五日
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第二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1
| 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职工医院
| 乌市东山区
| 徐桂清
| 6901598、13095012517
|
2
| 武警新疆兵团指挥部医院
| 乌市克拉玛依东路55号
| 李晓茹
| 4612211--8513
|
3
| 乌鲁木齐佳仁堂妇科医院
| 乌鲁木齐阿勒泰路11号
| 马玉萍
| 3678108、8102371
|
4
| 乌鲁木齐市水区南湖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乌市克拉玛依东路24号
| 陈红
| 465908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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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乌鲁木齐南湖医院
| 乌市克拉玛依东路289号
| 袁秀英
| 4621009、3277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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