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印发《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扩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劳〔2006〕134号)
工伤保险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等“高风险企业”的农民工参加工作保险,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新劳社字[2005]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扩面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等企业(以下简称“高风险企业”)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扩面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成立领导机构与宣传动员阶段;第二阶段,摸底调查,确定工作重点,全面部署工伤保险扩面工作阶段;第三阶段,全面组织实施扩面工作阶段;第四阶段,整顿验收总结阶段。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与宣传阶段(4月-5月)
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5月底以前成立由市劳动和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监察支队等有关部门组成的“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扩面工作领导小组”,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扩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扩面工作。与此同时,加大《
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为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营造良好的氛围。
(一)结合《
工伤保险条例》颁布3周年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学习宣传报道;开办《社保专栏》节目,开通市民热线,现场解答市民提出的有关工伤保险的各种问题,在主要街道、社区、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悬挂标语,张贴宣传画(单),组织参保企业制作宣传板报参加展评,向广大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免费发放宣传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