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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根据林业有害生物危险性和造成损失程度,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划分为三级:1.5.1 Ⅰ级:发现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可引起人类疾病的林业有害生物;或者国(境)外新传入的有害生物、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的事件;或者新发生的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事件。1.5.2 Ⅱ级:省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较大面积暴发流行,林木连片受害面积1万亩以上;偶发性本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连片发生面积在2万亩以上,经科学预测灾情将进一步加重。1.5.3 Ⅲ级:常发性本土有害生物连片发生面积在2万亩以上、造成较大损失的发生事件。

2 应急处置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处置体系
  2.1.1 指挥部:成立菏泽市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指挥长,成员由林业、农业、水利、交通、公路、河务、建设、商检、财政、监察等部门负责人及各县区分管副县区长组成。2.1.2 办公室: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由市林业局局长任主任,副主任由分管局长担任。成员由市林木保护站、办公室、林政资源科、计划统计科、科技推广站、林业站、林科所、种苗花卉站、果树站、林业公安科、造林绿化科等有关科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2.1.3 专家咨询组:由有关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成员由市林木保护站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由市林木保护站聘任。专家咨询组组长由该站站长兼任。
  2.2 职责
  2.2.1 指挥部:负责对全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处置工作的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和县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协调、解决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处置过程中的问题。2.2.2 办公室: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的组织和日常工作,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市指挥机构的请示和应急需要。2.2.3 专家咨询组: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调查、评估和分析,评估确定灾(疫)情等级,提出应对建议和意见,提供技术咨询,开展相关科学研究,为市指挥机构当好参谋。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预防体系
  根据我市的森林资源分布,在全市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和应急指挥信息系统。按规定划定一般预防区和重点预防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和防治减灾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级中心测报点、省级测报点、基层监测点和护林员的作用,加强市、县二级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监测预警专业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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