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菏政办发〔2007〕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菏泽市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菏泽市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和及时控制、扑灭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指导思想
以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决定》(菏发〔2007〕5号)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监测检疫,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升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控制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国土生态安全。
1.3 工作原则
1.3.1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
1.3.2 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的原则;
1.3.3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联动的原则;
1.3.4 坚持讲究科学,依法治理的原则。
1.4 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植物检疫条例》、国家林业局《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山东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
1.5 灾(疫)情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