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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改进会风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改进会风的通知
(菏政办发〔2007〕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市政府召开的会议是传达贯彻上级决策,安排部署工作的重要手段,是确保政令畅通的有效途径。从近一个时期各县区、各部门参加市政府召开的会议情况看,绝大多数部门、单位能够遵守纪律,按要求参加会议,但也有些部门、单位未经批准擅自缺席或随意换人,有的迟到、早退、不遵守会场纪律,影响了会场秩序,影响了政府决策的传达贯彻。为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端正会风,确保政令畅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端正会风的认识。会风是作风的重要体现。认真参加会议,按要求参加会议,保持良好会风既是干部政治素质、自身修养和精神状态的重要体现,也是领会会议精神,抓好贯彻落实的必要条件。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严肃会议纪律改进会风问题的认识,明确参加会议纪律,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以形成良好的会风。
  二、严格按要求参加会议。今后凡是市政府召开的会议,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照会议通知的时间、地点、人员等要求参会,不得无故不参加会议。参加会议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未经批准,不得迟到、早退。
  三、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要求参加(列席)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的,本人必须提前向市政府办公室说明情况,并向主持会议的市长或常务副市长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要求参加市政府其他工作会议的,本人必须提前向市政府办公室说明情况,向会议召集人请假,必要时应向市政府主要领导请假;未经批准不得缺席或安排他人代替。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召开的会议与市政府会议冲突的,一律服从市政府会议安排。
  四、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后须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设置为静音。会场摆放名签时,必须按名签就座;没有摆放名签时,需向前聚中就座,或按会务组织人员指定位置就座。会议期间不得擅自离开会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更不得随意在会场内走动;会场内不准吸烟、大声喧哗。
  五、严格会议通报制度。对未请假无故不参加会议、找人替会、迟到、早退及不遵守会场纪律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市政府办公室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参会情况作为年终对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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