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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四、完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各级各部门要继续组织实施好“三支一扶计划”、“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计划”等专项计划。抓紧研究制定“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具体实施办法,抓好试点,稳步推进。要高度重视和关心在基层工作的毕业生,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要尽快研究制定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服务期满后的就业政策,建立人才投身基层导向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政策落实力度,鼓励工作出色、服务单位急需的毕业生留在基层工作。自2007年起,我市市直机关招考公务员对具有2年以上县级以下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招考比例不低于1/3,以后逐年提高。县区、乡镇机关考录公务员,要重点从选拔到农村和社区工作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考,比例不低于50%。要为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服务期满的毕业生就业开辟绿色通道,县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过安排一定职位专门面向这些毕业生招考或通过考试加分等方法,向这部分人员倾斜。实行对乡镇以下从医从教和从事农技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工资倾斜政策,把在农村基层工作经历作为提拔担任领导职务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一个重要条件。
  五、健全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大力提升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要把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信息服务工作作为重点内容,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服务年”活动,创新服务手段,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加快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其公共服务作用,建立毕业生就业信息收集、发布、预测、监管制度,完善网络体系,丰富网络功能,推动建立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联盟,实现资源共享。继续实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网络化管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按照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市各用人单位和高、中等专业学校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先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师范类毕业生先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上注册,然后再按程序在网上办理相关手续。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服务,为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求职推荐、人事和劳动保障代理等多种服务。要加强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的监管,按照职责分工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健全审批制度,规范招聘行为。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大规模招聘活动,严厉打击虚假招聘行为,加强对招聘活动的安全保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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