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参照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制定先进合理的产品能耗定额,实行能源消耗成本管理。
4.加强能源统计。明确能源统计负责人,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加强统计业务和网上报送技术的学习,及时、准确上报企业能源消耗统计资料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5.加强能源审计。全市40户重点管理企业今年都要开展能源审计,420户重点用能企业从明年开始都要进行能源审计。
6.加强人员培训。定期组织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和操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主要耗能设备操作人员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四)加强节能技术创新。
1.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改造提升传统生产工艺和设备,改造淘汰高耗能、高耗水的设备和工艺,分期分批进行改造实施。全市420户重点用能企业要围绕市场需求,立足节能降耗,搞好产品更新换代,确保节能降耗取得实效。全市将重点支持100项节能技改项目、10个过亿元节能备选项目、30个利用高新技术的节能产品和10大综合利用项目,县区经贸局、发改局、科技局和企业要积极推荐和申报。
2.加大节能技术创新投入,加强与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联合,加强节能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参与节能降耗工作。
(五)加强监管。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核制度,加强节能源头控制,严禁新上高耗能项目。核定重点用能用水企业消耗定额,实行超限额加价收费政策,遏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发展。下马一批高能耗项目,淘汰一批高能耗低效益的产能,改造一批技术水平低、浪费严重的落后设备,整顿关闭一批管理混乱、能耗高的企业。
四、组织领导
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要加强对这项活动的组织和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确保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
(一)加强督导。市里将组织专项督导组每季度对各县区及企业开展“四比、四算、四加强”活动的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各县区也要组织督查组对所属企业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将在全市通报。
(二)强化考核。根据市政府与各县区及重点企业签订的节能目标责任,按照《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进行认真考核。节能工作的考核,实行总量控制,五年统算,逐年考核,前欠后补。凡是没有完成节能降耗指标的县区、单位和企业,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没有完成节能指标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不得享受年终考核奖励;对没有完成节能目标的企业进行“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并暂停审批新上项目。对完成节能降耗指标好的县区、单位和企业,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