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环境管理长效机制
(一)加大挂牌督办力度。凡是在检查中发现无有效污染防治设施或超标排污的、无碱回收装置或有碱回收装置但不能稳定达标的、没有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没有环保“三同时”验收的、对饮用水源地构成严重安全隐患的、污泥存放、处置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都要进行挂牌督办。
(二)加大严格环境准入的力度。现有造纸企业特别是麦草制浆的造纸企业,都要制定企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并对规划进行环评。凡未编制十一五发展规划并进行环评的,一律不再审批新项目。在规划中要分析进行原料、产品等结构调整的措施,努力优化产业结构,促使产品升级换代。要着重分析减排措施、污水达标后资源化措施及对环境的影响等。今后原则不再审批新上造纸项目。现有造纸企业技改项目必须做到三个不增加,即不增加新鲜用水量,不增加排水量,不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三)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配合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拒不执行关闭决定的、对拒不执行停产整治决定的、对拒不执行建设项目停建决定的追究企业法人责任,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对没有按期彻底取缔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没有下达取缔关闭通知的、没有吊销或注销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的、没有断水断电的,追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政府及监管、执法部门存在行政不作为、监管执法不到位的,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一律追究责任。
(四)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鼓励群众利用环境举报热线电话12369举报造纸企业的违法行为。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一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屡查屡犯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采取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形式,公布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典型案件的曝光要列入宣传计划,深度报道,形成声势,营造全社会共同治污,全民参与污染减排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及集中整治阶段(8月31日---9月13日)
各县区要对辖区内造纸企业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认真填报《造纸行业整治情况表》,并务必于9月14日前向市政府报送详细的造纸行业专项督查报告,同时函告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