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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迎接国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
  牡丹区、定陶县、鄄城县政府要按照责任书要求确保于10月10日前完成利用牛粪生产固-液复合有机肥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养猪场小型沼气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牛粪发酵熟化生产双孢菇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工作。如不能完成任务,按责任书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市畜牧局要提供技术指导并负责督促、把关,组织完成验收。如不能完成任务,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有关迎查档案材料由市畜牧局审核、制作电子版后,于10月10日前报市政府迎查办公室档案组,随着工作进展,新补充的材料按照上述途径上报。
  (五)东鱼河中水截蓄导项目
  市水利局要按照国家、省和市责任书要求,于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东鱼河中水截蓄导工程建设,并对该项工作负全部责任,如不能完成任务,根据责任书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有关档案材料由市水利局提供并制作电子版后,于10月10日前报市政府迎查办公室档案组,随着工作进展,新补充的材料及时上报。
  三、突出抓好三个专项行动,确保工业点源达标排放,切实改善河流断面水质
  一是由市“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领导小组组织,市环保、监察、发改、经贸、工商、公安、安监等部门参与,自9月份至年底每月组织一次“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恶意排污的有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是抓整治、促减排,开展造纸行业环保专项督查,进一步摸清造纸企业底数,找准问题,抓紧督促整改,确保企业外排污水稳定达标排放。该专项行动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工商局、供电公司等部门配合。三是对无环保审批手续、无治污设施的小型蒜干厂等“手工作坊式”企业进行关闭的专项行动,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工商局、供电公司等部门配合。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在菏泽广播电台、菏泽电视台、菏泽日报社开办水污染防治工作专栏,配合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市直各单位贯彻落实菏政办发〔2007〕25号文件的调度情况进行宣传,每周进行一次新闻报道;对市“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造纸行业环保专项督查、对无环保审批手续、无治污设施的小型蒜干厂等“手工作坊式”企业进行关闭三个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每周进行一次新闻报道。通过宣传教育,大力提高各级领导、企业负责人及广大群众对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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