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县区先进单位的通报
(菏政字〔2008〕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7年,全市消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
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建设“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全市火灾起数和财产损失同比上一年分别下降25.1%和67.8%,为确保全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安康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一年来,在消防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县区和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促进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对牡丹区人民政府等5个消防工作先进县区、菏泽市南华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等15个消防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县区和单位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全面加强消防工作,为全市消防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平安菏泽”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07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县区、先进单位名单
二○○八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07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县区、先进单位名单
一、先进县区(5个):
牡丹区人民政府
郓城县人民政府
东明县人民政府
曹县人民政府
成武县人民政府
二、先进单位(15个):
菏泽市南华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菏泽市财政局
菏泽市网通公司
菏泽学院
菏泽电视台
菏泽市牡丹区南城办事处
中粮艾地盟菏泽有限公司
成武县供电公司
鄄城县人民医院
郓城县郓城镇人民政府
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单县化工有限公司
山东花冠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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