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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一是与机构改革结合,重点解决部门与部门以及部门内部工作职能交叉和职责不清等问题, 改变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低下的状况,逐步形成精简、统一、高效的机关管理体系。

  二是与依法治市结合,重点解决好规范办理程序和依法行政问题。要依法规范行政行为,逐 步实现机关行为的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通过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的落实,在全市营造 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

  三是与政府审批制度改革结合,重点解决好压缩审批项目、简化办事程序的问题。对该取消 的政府审批项目,一定要取消,对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运作的项目,一定要推向市场;对必须 保留的审批项目,要进行合理分解,并加强相互间的监督制约,防止权力过分集中。有些可 以下放的审批权力要坚决下放。

  五、加强检查,强化监督,确保落实

  机关效能建设要取得成效,监督是关键。经过几年的实践,我市已初步形成了内外监督相结 合、思想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专门部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体系,但仍需进一步完善: 

  1、加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的工作。市、区要在原行政机关办事效率投诉中心的基础上组建 精干高效的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形成上下畅通、联动的投诉网络。投诉中心要积极创造条件 ,方便群众投诉,认真地受理企业和群众对党政机关存在的有法不依、态度不好、效率不高 和服务质量低下等问题的投诉,做好调查核实、监督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成为党和政府联 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投诉中心要综合运用诫勉教育、告诫等手段,提高监督刚性。在 条件成熟时,市里将把台商投诉中心、外商投诉中心、民营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并入机关效能 投诉中心,形成全市统一、协调、规范的机关效能投诉机构。

  2、绩效考评是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人事部门应在机关效能建设中认真总结以 往考评、考核的经验,探索研究出一套科学的、量化的、操作性强的绩效考评办法,将机关 效能建设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政绩的重要内容,充实完善奖惩激励机制。

  3、开展政风评议。要按照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每年确定一些重点单位(行业),组织人大 代表、政协委员、机关效能监督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其他群众参与,对机关效能建设的成效 进行评议。对评议结果好的单位,要予以宣扬。对评议结果较差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整 改效果群众仍不满意的,要追究单位领导班子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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