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市政府全体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特邀咨询、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和市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市政府副秘书长列席会议。会议由市长或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一)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以及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二)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三)总结和部署市政府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四)讨论需要由市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市政府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群众代表列席会议。
第三十七条 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特邀咨询、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组成,市政府副秘书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市长或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超过半数时方能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一)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以及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研究提出具体贯彻意见。(二)听取市政府重要工作情况的汇报。(三)研究分析形势,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四)讨论通过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的议案。(五)讨论通过由市政府制定发布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六)讨论决定各部门请示市政府的重要事项。(七)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等。(八)讨论需要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安排1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群众代表列席会议。
第三十八条 市长办公会议是一种议事形式。由市长、副市长、特邀咨询组成,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列席。必要时请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或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一)交流重要工作情况。(二)研究处理需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解决的重要问题。(三)研究市政府日常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十九条 市政府周安排、月调度会议。周安排会由市长、副市长、特邀咨询、市长助理、秘书长组成,副秘书长列席。周安排会一般每周周一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副市长、特邀咨询说明本周工作安排,包括工作进度和工作时间;市长通报有关工作情况,结合副市长、特邀咨询的工作安排提出要求。目的是沟通情况,了解全局,强化协调,提高效率。周安排会由市长主持,市长外出开会(出差)由常务副市长主持。市长、常务副市长同时出差由秘书长主持召开副秘书长参加的周安排会。
月调度会由市长、副市长、特邀咨询、市长助理、秘书长组成,副秘书长列席。月调度会一般与每月一次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时召开。主要任务是副市长、特邀咨询每月作一次工作小结,将本月工作完成情况与年度工作目标进行对照,看是否达到了时间进度和目标要求,并提出下月的工作安排、工作目标和主要措施;市长通报有关工作情况,提出工作任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对照目标,检查进度,交流经验,推动工作。
第四十条 市政府专题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特邀咨询或市长、副市长、特邀咨询委托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召集,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涉及两位以上市政府领导分管工作的,可以分管牵头部门的副市长(特邀咨询)为主共同召集会议。
专题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一)研究协调市政府领导分工职责范围内的专门问题。(二)协调解决分管部门之间有意见分歧的问题。(三)研究协调需提交市政府集体研究决策的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