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正式出版过十五万字以上的专著、译著或教科书;
(4)承担并完成省、部委"七·五"、"八·五"重点项目,或"863"项目的主要贡献者(一级项目的限前五名、二级项目的限前三名。下同),并通过省、部级鉴定;
(5)经省政府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专家。
越级或具备本文规定学历但担任讲师职务不满三年,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项条件(某项条件十分突出,也可申报),越级或超前晋升又不具备本文规定学历要求的,具备下列三项条件(某二条件十分突出,也可申报):
(1)获得国家三等或省、部级二等科技成果奖前二名;或获
得国家教委优秀教学成果奖前二名;
(2)在国家部委及所属研究院(所)、全国专业学会和分会主办的正式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大学学报上发表过五篇以上科学论文,其中在国家部委、全国学会、科学院所属研究所主办的学术刊物或相当上述级别的国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科学论文二篇以上;
(3)正式出版过二十万字以上的专著、译著或教科书;
(4)承担并完成省、部委"七·五"、"八·五"重点项目,或"863"项目的主要贡献者,经鉴定,取得国内领先水平;
(5)经省政府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专家。
2.破格晋升教授职务
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副教授职务三年以上,或博士学位和取得硕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担任副教授职务二年以上,或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副教授职务五年以上符合其它任职条件,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二项条件(某项条件十分突出,也可申报);越级晋升或担任副教授职务不满三年,符合其它任职条件,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三项条件(某二项条件十分突出,也可申报);
(1)获得国家三等或省、部级二等科技成果奖第一名;或获得国教委优秀教学成果奖第一名;
(2)在国家部委、全国学会、科学院所属研究所主办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有创见的科学论文;
(3)正式出版过三十万字以上的专著、译著或全国统编教科书;
(4)承担并完成国家"七·五"、"八·五"重点项目,或"863"项目的主要贡献者,经国家鉴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5)经国家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专家。
(七)对大学本科毕业,毕业后从事高等学校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教学十五年以上的教师,以及大学本科毕业,毕业后在高等学校从事教学十年以上(其中在成人高校教学五年以上)的成人高校教师,符合副教授职务任职年限要求,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四项条件(前二项为必备条件),可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
(1)近五年来,平均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1400小时以上;
(2)经考核,一年成绩优秀;
(3)获二次校级优秀教师或教书育人先进个人;或获省优秀教师;或获省教委优秀教学成果奖前二名;
(4)撰写的教学改革、教学经验、专业学术论文,在内部交流的刊物上发表或在全国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二篇及二篇以上,经同行专家鉴定具有较高水平;
(5)编有教材讲义十万字以上,经校教学部门批准在校内使用二轮以上,学生反映较好,或正式出版专著教材五万字以上经同行专家鉴定具有较高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