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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邮政信报箱群建设的意见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邮政信报箱群建设的意见
(菏政办字〔2008〕9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社会服务功能,方便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山东省邮政条例》、《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我市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邮政信报箱群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邮政信报箱群建设的重要意义
  邮政事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邮政网络是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长期以来,邮政事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保障公民的基本通信权利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邮政信报箱群承载着党报党刊投递和居民个人信件、报刊等投递功能,是有效保障公民通信权利、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基础设施。信报箱覆盖水平已成为衡量城市文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城市化建设不断加快,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用邮需求日益增加。但目前我市邮政信报箱建设远远滞后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信报箱覆盖仅占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的3.34%,远远低于全国60%以上的平均水平,已经影响到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通信权利的保障。各级邮政、规划、建设和相关部门以及各开发建设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快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邮政信报箱群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邮政信报箱群建设的各项规定和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邮政服务设施系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方便、快捷用邮。
  二、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邮政信报箱群建设工作
  (一)建设目标。邮政信报箱群属于居民楼房、住宅区的公共配套设施。各县区要全面推进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邮政信报箱群建设,努力实现2009年1月1日以后新建成的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信报箱覆盖率达到100%,2010年1月1日前各县区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信报箱整体覆盖率达到50%以上,2010年底达到70%以上,2011年底达到90%以上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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