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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工作的通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8〕9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重要意义。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建立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和规范交通税费制度,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公平社会负担,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共同做好有关工作,确保我市改革平稳实施。

  二、认真做好现有交通规费征稽人员的安置工作。妥善做好停止征收规费后的征稽人员安置工作是成品油税费改革的一项突出任务。按照国务院“转岗不下岗、待安置期间级别不变、合规合理的待遇不变”的总体要求,明确我市人员安置原则:一是保持原有编制、人事的市、县二级隶属单位不变;二是保持原有的经费供给关系和各级承担比例不变,改革后征稽人员经费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三是保持人员的身份性质不变。征稽人员转岗安置工作,市政府按机构、人员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和县(区)政府具体负责落实。

  三、切实做好逐步有序撤销政府还贷性二级公路收费站的工作。逐步有序撤销政府还贷性二级公路收费站是中央燃油税改革的一项重要政策,撤站工作将在中央和省政府的统一安排下有序进行。收费站取消收费后,所有通行费收费人员要全部转入转岗学习培训。在此期间,市政府将根据省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统筹研究我市二级公路的还贷、人员安置及交通债务分担问题。上级政府没有明确停止通行费征收政策时,要保持通行费征收工作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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