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规定的市以上的重点建设、科研、技术进步、新产品开发项目均指列入设区市市以上发改委、科技局、经发局等综合部门立项并编入目录的项目,以有关文件为依据,并以担任该项目的主体工程为准。
三、评价方式及评审组织
绿色通道评审方式为实地考察和面试答辩等方式相结合,评价内容包括学识水平、专业技术能力及业绩成果等,按百分制评分,实行量化评价。各要素权重分配为:学识水平占20%;专业技术能力占40%;业绩成果占40%,评分标准见附表。
实地考察由相关专家和组织评审单位职改办的同志组成,实地考察后进入专业组面试答辩评审。专业组包括学识水平、专业技术能力、业绩成果等三个考评组,每组7人。
各要素合计总分不低于80分,且“业绩成果”达“合格”以上者为评审通过。量化评分实行记名制。
四、评审程序
(一)个人向所在工作单位申报。
(二)单位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考核。申报人的《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单位考核推荐组对申报人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单位考核推荐组由单位领导、所在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代表7人以上(含7人)组成。重点考核申报人的申报条件,如职业道德、敬业精神、遵纪守法、专业技术理论水平、解决问题能力、工作业绩等。经公示申报材料无异议及考核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人员同意方可推荐参加晋升评审,并在《评审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XXX同志的《申报简明表》经公示(公示期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月某日),材料真实无异议;单位考核推荐组X人,X人同意,符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同意推荐”。
(三)市工程系列职改办受理申报材料,提交市职改办审核,核准后方可进入评审程序。
(四)市职改办和市工程系列职改办共同确定参加专业组评审专家名单及组织评审。
(五)市人事局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批。将拟确认人员名单在“厦门人事网”和“厦门工业经济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资格确认的,由厦门市人事局行文批准确认。
五、绿色通道评审应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