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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事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经济发展局等关于印发《厦门市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1、厦门市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在国家人事部和中国企业联合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厦门市人事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市物价局、厦门市工商业联合会、厦门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共同组织,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负责具体实施。

  2、成立厦门市现代管理领域知识更新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厦门市人事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市物价局、厦门市工商业联合会、厦门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工程实施中重要事项的决策和工程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现代管理领域“653工程”办公室(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负责全市现代管理领域“653工程”的各项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厦门市人事局负责全市各专业领域“653工程”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公需科目的组织实施。

  2、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市物价局、厦门市工商业联合会按照各自职能负责对现代管理领域“653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3、厦门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负责制定现代管理领域“653工程”实施办法,制定相关制度和规定,组织专家审定专业科目及培训方案,组织和指导各项活动的开展,发布相关信息。按照要求对施教机构进行评估、管理和监督检查。并负责全市现代管理领域“653工程”实施情况的汇总、上报等工作。

  4、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负责制定培训方案,组织师资、教材和课件的征订、发放、承担教学任务和参训人员的登记、统计、汇总、上报等工作。

  5、各区人劳局、发改局、经贸局、工商联、市直有关单位、全市性企业团体、有关企业要按照全市现代管理领域“653工程”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协同作好有关组织实施工作。

  (三)制度建设

  1、实行登记、统计与证书管理制度。按照人事部和中国企业联合会的统一要求和职责分工,对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现代管理领域“653工程”的学习情况进行登记、统计和管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有关统计及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报中国企业联合会和厦门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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