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事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市物价局、厦门市工商业联合会、厦门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关于印发《厦门市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厦人[2007]63号)
各区人劳局、发改局、经贸局、工商联,市直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企业团体:
为加强我市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73号)和人事部办公厅、
中国企业联合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44号)的要求,结合厦门实际,现将《厦门市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事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厦门市物价局
厦门市工商业联合会
厦门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
二○○七年六月四日
厦门市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
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管理能力,推进“人才兴厦”战略的实施,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73号)、人事部办公厅、
中国企业联合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